一、澄清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条修改如下:
增加资格要求“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期承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无人机服务落实到位,否则视为违约。”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肥西县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