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国苗大数据中心建设改造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玖万伍仟元(¥95000元)。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五)服务期要求:完成公示后,中标人配合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国苗大数据中心建设改造相关服务工作。
(六)采购需求:为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国苗大数据中心建设改造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墙面改造,大屏改造、立体字制作、展板制作、设备采购及维护等服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参与过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项目,须未产生过法律纠纷,在结算中未出现过重大问题。
(四)报价人需要具备相关合同内容实施能力和直播间案例证明。
(五)投标人须对所有技术指标进行如实应答,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技术参数进行实际测试的权利,如果出现虚假应答,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时间:2025年 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派片区芮祠路与宜城路交叉口灯塔小区商业一号楼2层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6室。
(三)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到指定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注:授权书格式自拟,至少需包含:授权事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售价:免费
(一)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00,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二)提交地址:供应商须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至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派片区芮祠路与宜城路交叉口灯塔小区商业一号楼2层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6室。
(一)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10:00
(二)地点: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派片区芮祠路与宜城路交叉口灯塔小区商业一号楼2层201会议室。
(一)采购单位: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联 系 人:刘工
(三)电 话:0551-6893593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