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传媒公司电商中心运营服务单位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预算:总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圆整(¥125000.00元)。其中基础服务费为中标价的85%;考核费用为中标价的15%。
(四)服务期要求: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五)项目概况:为高质量完成肥西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拟引入第三方服务单位,其中提供不少于1名具备项目经理资质(或同等职级)的专职人员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开展电商中心项目运营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销售、市场营销等相关营业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或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及声明)。
(五)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一)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芮祠路与妙道山路交叉口光明府商业1#楼肥西县数字化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三)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到指定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四)售价:免费
(一)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10:00,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二)提交地址:供应商须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至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芮祠路与妙道山路交叉口光明府商业1#楼肥西县数字化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一)时间:2025年5月28日10:00
(二)地点: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芮祠路与妙道山路交叉口光明府商业1#楼二楼会议室。
(一)采购单位:肥西县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联 系 人:岳工/常工
(三)电 话:0551-68856096/0551-6885605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